第五届“民族情”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
联办:中国书画家协会 中国艺术家协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珠湖书画艺术交流有限公司
一 评委会
大赛将由专家组成评委会,本着“和谐发展、艺术第一”的宗旨,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、复评、终评。
二 征稿对象
海内外书法家、画家、书画爱好者,年龄不限。
三 参赛项目
1 书法(含篆刻、硬笔) 2 美术(含中国画、油画、素描、装饰画、工笔画、漫画、版画、剪纸、水彩画)。
四 作品尺幅及要求
1 书法、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,国画作品一律横式,内容健康向上,尤欢迎赞美祖国山河、民族和谐、人民幸福的佳作,勿需装裱。篆刻作品 2 方印拓,请自行粘贴好,同时邮寄一枚印章原件。油画可寄作品照片评选。
2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作品名称。另附个人简历一份。 信封左下角注明“第五届民族情”字样。
五 投稿要求
1 投稿时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费 30 元,海外每件 30 美元,汶川、盈江、玉树灾区投稿作者免参评费。参评费请勿在作品中夹寄,以免丢失,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,汇款人姓名、地址必须与署名保持一致,以便统计。
2 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书复印件免交参评费且免初评。
六 待遇及作品归属
1 本次大赛拟设金奖50名,银奖 150 名,铜奖 250 名,全国拟入选作品 450 件,凡入选者具备加入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等资格。所有获奖入选作者由大赛组委会及联办单位免费颁发精致获奖证书。获奖精品作品将结集成册《中国书画名家大典》第十部。凡组织5人以上非会员参赛且交齐参评费的,免费赠送组织者《中国书画名家大典》一册。
2 限于人力,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,作品的所有权、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。
七、截稿日期 2011年 6月 30 日 ,以当地邮戳为准,7月中旬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将在专业媒体公布。
八、收稿及汇款地点
1 内地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:
地址:江苏南京市江东门邮局 3628 信箱 收款(稿)人:第五届“民族情”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邮编 210036
电话 025 — 86470852 82058472 传真 025 — 86470852 E-mail:chinashjxh@163.com
- 海外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(内地书画家请不要投稿此地址):
香港九龙尖沙咀加拿芬道20号加拿芬广场10字楼1006室中国书画家协会 Unit 1006,10/F,Carnarvon Plaza,20 Carnarvon Road,Tsimshatsui,Kowloon,HongKong.
九 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。
第五届 “民族情”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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